2014年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关于报到证修改、改派、后续派遣、增删生源等手续的办理程序
一、《报到证》修改:指《报到证》上的姓名、性别、专业、学历、学制、单位所在地区、备注等项目有误需修改。
1、进入校级生源,查找出需修改的学生信息,在右边编辑窗口对有误的项目进行修改,修改完毕后点“保存修改”按钮。
2、在校级生源中点击“浏览”按钮,在中间浏览窗口上方选择“报到证姓名/性别/专业/学制/学历修改(公用)或报到证所在地区/备注修改(公用)”查询格式,显示本次修改的学生信息,并再次予以核对。
3、所需材料
(1)学校修改《报到证》的申请,说明《报到证》修改的原因、类型及人数;
(2)原《报到证》;
(3)相关证明材料(姓名、性别、专业、学历、学制修改证明材料是毕业证复印件,毕业证需在http://www.chsi.cn成功查询;报到地点及备注修改证明材料是协议书或接收函);
材料以一定顺序按上述两类情况分别整理好,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办理。
二、改派:指毕业生因各种情况需改变就业去向,即派遣单位发生变化需重新办理《报到证》(《报到证》单位名称中有错字或漏字的情况也按改派方式办理)。
1、进入校级生源,查找出需改派的学生信息,在右边编辑窗口对相关派遣信息进行修改,毕业去向改为“81(改派)或88(改回原籍)或89(改回托管)”,报到证签发类别、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、单位代码、单位所在地、单位性质、就业状况、扩展项1、5、实际所在地、湖北重点产业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、单位行业、工作职位类别根据新单位的情况按派遣的要求正确填写。填写完毕点“保存修改”按钮。
2、校级生源中点击“浏览”按钮,在中间浏览窗口上方选择“改派(81、88、89)(公用)”查询格式,显示本次改派的学生信息,并再次予以核对。点“审核”按钮,选择派遣审核,点“开始审核”按钮,中间审核状况窗口不能出现任何错误提示信息。若有错误提示,则说明填写的改派数据不正确,需双击提示信息,右边出现此条信息的编辑栏,对此信息再修改、再审核,直至中间审核状况窗口不再出现任何错误提示。
注意:毕业去向代码必须改为“81或88或89”,必须通过派遣审核,否则无法办理改派手续。
3、所需材料
(1)学校改派申请,说明改派原因及人数;
(2)新的协议书或接收函;
(3)原《报到证》;
(4)退函(与就业或灵活就业单位、户档托管单位解除协议的书面材料);
(5)《报到证》单位名称中有错字和漏字的,需提供协议书或接收函;
材料按一定顺序整理好,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办理。
三、申请补办《报到证》:学校集中派遣并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领取《报到证》后,经核查发现有漏打情况的,学校出具补办申请,说明需补办《报到证》的学生姓名及报到证号,在10个工作日内到省就业指导中心申请补办。
四、后续派遣:指毕业生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就业报到证,后因落实就业单位或申请将户档转回原籍或户档托管部门,或原未取得毕业资格(即毕业去向为取消),现已取得毕业证,需办理就业报到证。
1、学校通过就业办公信息系统,按照首次派遣的相关要求直接派遣。在校级生源中点击“浏览”按钮,在中间浏览窗口上方选择“派遣(10、18、19)(公用)”查询格式,显示本次派遣的学生信息,并再次予以核对。点“审核”按钮,选择派遣审核,点“开始审核”按钮,中间审核状况窗口不能出现任何错误提示信息。若有错误提示,则说明填写的派遣数据不正确,需双击提示信息,右边出现此条信息的编辑栏,对此信息再修改、再审核,直至中间审核状况窗口不再出现任何错误提示。
2、通过派遣审核后,点击派遣,系统提示已有报到证号,本次可派人数;点击开始派遣按钮,系统自动生成报到证号,点击确认打印按钮。
3、毕业去向为取消的,需核实有关证明材料后,现场办理派遣手续(派遣审核后,中间审核状况窗口出现“需审核毕业资格”提示)。
4、所需材料
(1)学校后续派遣的申请,说明本次后续派遣的人数;
(2)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或托管协议书(回原籍无需此材料);
(3)学校学籍部门出具该生取得毕业资格的有关证明或毕业证复印件(需在http://www.chsi.cn成功查询,毕业去向为取消的需此材料 )。
学校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办理。
五、增报生源
1、学校若有漏报的生源信息,直接在校级生源中通过输入新的学号的方式增加生源信息。
2、点击“浏览”按钮,在中间浏览窗口上方选择“增加生源(公用)”查询格式,显示本次增加的学生信息,点击生源审核后,中间审核状况窗口不出现任何错误提示,或只出现“学籍库中无记录”的提示。
3、所需材料:
(1)学校就业部门出具增加生源的申请,说明原因;
(2)增加名单;
(3)毕业证复印件(需在http://www.chsi.cn成功查询);
学校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办理。
六、删除生源
1、学校在办公信息系统校级生源中删除有关信息。
2、所需材料:
(1)学校就业部门出具删除生源的申请,说明原因,并附删除名单;
(2)学校学籍部门出具的学籍异动有关证明;
(3)已办理派遣手续的,需退回已发的《报到证》;
学校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办理。
七、办理时间:6月25日始
请各校严格按照上述程序办理(材料准备不全概不受理)。9月1日前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手续原则上由学校集中办理,9月1日始受理应届毕业生个人办理。
省就业指导中心